集合论
定义3.1.1(非正式的) 我们把集合
公理3.1(集合是对象) 若
定义3.1.4(集合之相等) 两个集合
公理3.2(空集) 存在一个集合
引理3.1.6(单个选取) 设A是一个非空的集合,那么存在一个对象
公理3.3(单元素集与双元素集) 若
公理3.4(双并) 给定两个集合
引理3.1.13 若
定义3.1.15(子集) 设
说
命题3.1.18(集合的包含关系使集合是偏序的) 设
公理3.5(分类公理) 设
定义3.1.23(交) 两个集合
定义3.1.27(差集) 给定两个集合
命题3.1.28(集合构成布尔代数) 最小元、最大元、恒等式、交换律、结合律、分配律、分拆法、德摩根律。
公理3.6(替换) 设
公理3.7(无穷大) 存在一个集合
公理3.9(正则性) 如果
定义3.3.1(函数) 设
定义3.3.7(函数相等) 具有相同的定义域和相同的值域的两个函数
定义3.3.10(复合) 设
。易证明遵循替换公理。
引理3.3.12(复合是结合的) 设
定义3.3.14(一对一函数)一个函数是一对一的(或单射),如果它把不同的元素映成不同的元素:
。
定义3.3.17(映上的函数) 一个函数是映上的(或满射),如果对每一个
定义3.3.20(双射函数) 既是一对一的又是映上的函数叫作双射函数或可逆函数。
定义3.4.1(集合的象) 如果
定义3.4.4(逆象) 如果
公理3.10(幂集公理) 设
公理3.11(并集) 设
集合论的这些我们已引入的公理(公理3.1~3.11,除了危险的公理3.8之外)都叫作集合论的
定义3.5.1(有序对) 如果
定义3.5.4(笛卡儿乘积) 如果
引理3.5.12(有限选择) 设
定义3.6.1(同样的基数) 说两个集合
定义3.6.5 设
命题3.6.8(基数的唯一性) 设
引理3.6.9 假设
定义3.6.10(有限集) 一个集合是有限的,当且仅当它的基数是某个自然数